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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河北省農業(yè)生產資料有限公司委員會中心組學習管理辦法

發(fā)布時間:2012-09-20

第一條 為進一步加強學習型黨組織建設,切實發(fā)揮公司黨委在學習中的帶動和示范作用。根據省委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委(黨組)中心組學習的實施意見》(冀辦字[2008]25號)、省直工委《關于省直部門黨組(黨委)中心組學習管理辦法(試行)》(冀直字[2011]45號),和中共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直屬機關黨委印發(fā)的《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黨組、各直屬單位中心組學習管理辦法》的通知(冀供銷黨委[2012]21號)等文件精神,結合公司實際,制定本管理辦法。
第二條 成立中共河北省農業(yè)生產資料有限公司委員會學習中心組,公司黨委書記陳立軍任組長,是第一責任人,對公司黨委學習負總責。以各黨支部為單位成立6個學習小組,各黨支部書記任小組長,帶領本支部成員學習。
公司黨委學習中心組組長對本單位中心組學習負總責:
(一)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、省政府、省社等各級領導單位下達的各項學習任務,嚴格執(zhí)行省社中心組各項學習要求,審定公司黨委年度學習計劃,確定學習主題和研討專題;
(二)主持公司學習組集體學習和研討;
(三)指導和檢查各小組的學習,對各小組學習情況負總責;
第三條 對中心組的學習管理,堅持從實際出發(fā),明確內容,明晰責任,促進規(guī)范,便于檢查,有利自評,實際實用實效為基本原則。
第四條 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為公司黨委學習中心組成員:
(一)按規(guī)定積極參加中心組集體學習;
(二)與各支部黨員共同學習,并堅持個人自學,認真撰寫學習筆記和體會;
(三)每年至少為所在支部做一次理論學習輔導;
(四)每年深入基層、調查研究時間不少于45天,撰寫1篇調研報告。
第五條 公司黨委學習中心組組織機構:
組 長:陳立軍
副組長:敬蘭敏、楊義
成 員:任海、彭國江、劉江濤、楊瑞生、馬仁昌、孫磊、馬朝輝
學習秘書為馬朝輝,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黨委學習中心組的相關服務工作:
(一)起草年度學習計劃,報組長審定;
(二)根據確定的學習安排,準備學習資料、提前通知中心組成員及各學習小組做好學習準備;學習期間做好學習記錄和考勤登統(tǒng)等具體組織服務工作;
(三)收集、管理公司學習中心組和中心組成員個人學習檔案。
第六條 公司年度學習計劃的制訂要按照省委、省社機關黨委要求,有明確的學習主題和學習內容,有創(chuàng)新的方式方法和具體的時間安排。
第七條 學習中心組要把集體學習研討作為主要的學習形式,每季度安排一次集中學習,學習內容要圍繞學習主題,結合分管工作。每次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3天,全年不少于12天。
第八條 要創(chuàng)新拓展學習方法途徑,結合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,利用專題講座、《農資人》報刊及公司網站進行學習宣傳、刊載學習資料,積極采取專題講座、小組討論等形式,豐富學習內容,創(chuàng)新學習載體,增強學習效果。
第九條 注重學以致用,每年圍繞主題重點至少解決公司1-2個難點和熱點問題。
第十條 學習要做好學習筆記、考勤登記,并將此作為學習檢查、考評的重要依據。
第十一條 建立健全公司黨委學習中心組和成員個人學習檔案。
(一)中心組學習檔案歸檔內容:
1、年度學習計劃;
2、中心組學習記錄本;
3、年度學習總結;
4、學習考勤登記表;
5、上級有關文件、學習資料及相關規(guī)定
6、學習中心組組織機構情況
(二)中心組學習檔案歸檔內容:
1、個人學習筆記本;
2、學習調研報告;
3、發(fā)表的重要理論文章。
第十二條 公司紀委工作人員采取旁聽中心組和各學習小組學習、調閱學習檔案等方法對中心組日常學習情況進行督促檢查。
第十三條 公司黨委中心組制定學習自查評分細則,作為自查考核目標和督促檢查驗收的評分依據。
第十四條 實行中心組、小組學習情況自查自評考核年度報告制度,每年年底前各小組向中心組報送上年度學習情況自查,自評考核總結報告和下年度學習計劃。
第十五條 根據各小組自查自評考核結果,統(tǒng)計匯總公司黨委學習中心組當年自查自評考核結果,并報省社機關黨委、紀委等相關部門。